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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版银行业监管标准一再推迟 微调传言再起
来源:21世纪网 编辑:刘凌冰洁 时间:2012/1/19 0:00:00
原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一推再推,至今仍未付出水面。

  然而,微调传言再起。《证券日报》消息,新监管标准的实施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,实施是迟早的事。不过,中国版“巴Ⅲ”的各项监管标准较高,银行业压力很大,考虑到实际情况,新监管标准可能会进行微调,实施的缓冲期也可能会延长。在执行标准的容忍度上会高一点。

  早在2011年12月14日,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就透露,今年8月份出炉的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,即资本充足率新规,将有可能会推迟至2012年下半年正式出炉,且出台后“立即执行”。

  巴塞尔协议Ⅲ“中国版”,涵盖资本充足率、流动性、杠杆率和贷款损失准备等新四大监管工具,被视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,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力主推的未来金融监管新框架,其四大指标最低要求和过渡期安排上不少要高于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。

  此前,银监会已于2011年5月公布《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银监发【2011】44号文)。

  从已经公布的各项新监管标准来看,对国内银行的要求都较国际“巴Ⅲ”标准有所提高。

  不过,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,到2011年11月,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拨备覆盖率为270.7%,资本充足率达到12.3%,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.1%。即使执行新监管标准,商业银行整体也能够达标。

  对于大型银行而言,监管层全面实施了以“腕骨”风险指标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体系,逐行确定“腕骨”风险指标值并纳入银行内部考核管理,实行单一法人和集团并表双重考核,形成了系统性监管标尺。

  中国银监会1月7日召开2012年监管工作会议,并称2012年银行业监管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,高度重视潜在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,全面布控表外业务风险。

  银行业改革方面,银监会称,将抓紧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、流动性风险管理、公司治理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等一揽子监管标准,并适时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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