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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资4项新政近期出台 投资比例将放宽
来源:东方早报 编辑:编辑部 时间:2012/7/18 0:00:00

  保监会下半年工作重点厘定。

 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昨日在2012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,在投资方面,保监会近期将推出《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》、《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》和《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》等四项投资新政。

  上述会议还提出,下半年保险业要继续推进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,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,以及推进农业保险、巨灾保险、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等三项重点工作。在上半年工作中,保监会还提及正抓紧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,推动完成人保集团上市主体工作。

  保监会同时披露的数据显示,上半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8532.3亿元,同比增长5.9%,截至二季度末,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占公司总数的94.6%,资产总量占行业资产总量的98.2%。

  允许创新中大胆试错

 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,项俊波在上述会议上指出,保监会专题研究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,这次政策调整的主要方向就是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。上述四个文件主要是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、股权和不动产的品种、范围和比例的限制,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。

  根据早报记者此前拿到的上述文件的征求意见稿,上述四项新政将极大松绑险资的操作空间。意味着险资可以引入券商信托等机构委托投资管理保险资产。此外,险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的发行方式放开以及投资比例提高,投资新型债券的范围最新纳入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准政府债券,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混合资本债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,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等。此外,险资的股权投资比例提至上季末总资产的10%并且投资范围新增多个国家重点扶持行业。

  项俊波同时还提到,要适当提高监管的宽容度,允许市场主体在创新方面大胆试错。监管本身也要在监管理念、监管机制、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等方面加强创新。

  《农业保险条例》争取下半年出台

  具体到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,保监会提出,在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方面,可以先重点完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制度,研究出台保险公司牌照分级管理制度;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方面,争取下半年协调出台《农业保险条例》,同时启动有关配套规章的起草;在推进税延型养老保险发展方面,进一步加强协调,推动试点方案尽快出台,同时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试点方案顺利实施。

  就在6月底的2012陆家嘴论坛上,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透露,“(税延型养老保险)现在推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,我相信年底以前应该可以推出。” 他进一步称,“现在据我了解,大概1个月可以买1000块钱的税延养老保险金额的保险。”

  对此,保监会也提到,2012年上半年这些工作均取得了进展。一是推进农业保险稳步发展。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,起草完成《农业保险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。开展农业保险现场检查,强化农业保险理赔管理;推动农业保险创新,试点开展红葱、韭菜保险,探索启动种业保险、设施农业保险;研究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。

  二是推进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。研究拟定试点方案,基本完成税延保险的产品开发、业务流程、信息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。

  三是积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。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的指导意见,推动起草《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》。制定“十二五”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相关配套文件,鼓励保险公司在大力发展健康保险的同时,通过兴办医疗机构、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等渠道,探索延长健康保险产业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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