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京华时报
编辑:王新
时间:2012/5/10 0:00:00
昨天,北京市住建委发布《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本市出租住房的,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;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;出租住房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,不能按照床位出租。
规定
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本市出租住房的,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。
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;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(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)。
解读
地下储藏室不得租住
市住建委解释称,出租住房的居住面积,是指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。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。
居住面积按什么计算?如果租房时合同上没有写明居住面积,怎么确定居住面积?市住建委表示,居住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;当事人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,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载明居住面积,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居住面积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,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。
实际测量有困难的,对于出租的成套住房,可以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的0.5倍折算居住面积;对于出租非成套住房的,可以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的0.75倍折算居住面积。
市住建委称,根据本市有关规定,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,不适用人均居住5平方米和单间只能住2人的标准。
昨天,北京市住建委发布《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本市出租住房的,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;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;出租住房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,不能按照床位出租。
规定
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本市出租住房的,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。
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出租住房的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;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(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)。
解读
地下储藏室不得租住
市住建委解释称,出租住房的居住面积,是指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。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。
居住面积按什么计算?如果租房时合同上没有写明居住面积,怎么确定居住面积?市住建委表示,居住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;当事人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,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载明居住面积,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居住面积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,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。
实际测量有困难的,对于出租的成套住房,可以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的0.5倍折算居住面积;对于出租非成套住房的,可以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的0.75倍折算居住面积。
市住建委称,根据本市有关规定,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,不适用人均居住5平方米和单间只能住2人的标准。
昨天,北京市住建委发布《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本市出租住房的,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;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;出租住房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,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,不能按照床位出租。
市场
有助于延缓租金涨速
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,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这一量化指标的明确,有利于避免群租,避免地下室和非居住空间住人,规范租赁市场,打击不法中介,消除安全隐患,保护房东和承租人利益。
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,此标准的出台,还有助于延缓租金上涨速度,因为群租房的存在,使得二房东及小中介可以以比较高的租金吸纳房源,提高了市场的平均房租。
单间限人数杜绝群租
据统计,北京租赁市场合租比例已由去年年初的45%上升到目前的近60%,远郊区县的合租比例也由去年年初的25%上升到40%左右。
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陈雪称,从已经出台同样标准的城市来看,上海同样明确承租居住房屋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,但对于每间房的居住人数并未规定。单间房只能住2人,这项主要是杜绝单间房屋放置上下铺、进行床位出租的模式。
建议
执行标准需配套措施
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陈雪认为,由于租赁市场本身的特点,自行成交比例大,通过机构成交监管难度也大,造成租赁市场的一些顽疾很难解决,因此标准的具体落地,仍需要配套的监管措施。陈雪说,最先要解决的,应该是租赁市场如何能够有一个相对开放、统一、便捷的登记平台。
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,规范群租房除了要有明确规定外,还需要执行到位,因为租赁行为的隐蔽性,使得群租房难以被监管,真正影响市场还需要多部门执法到位。
意见征集
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本月25日。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可通过传真010-59958684,电子邮件bjfdc@vip.sina.com,提出意见和建议,市住建委将会同市公安、规划、卫生等部门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相关意见和合理化建议,对《征求意见稿》进行完善后颁布实施。